“辩论式”教学法在刑法教学中的运用
余卓
摘要:刑法是法律专业学生必然要掌握的专业知识。对于法律学习而言,学生不仅要掌握与刑法相关的理论知识法条、法理,也要锻炼个人的法律思维,从法律角度对于实际问题进行分析与思考,进而达到利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目的。开展法律教学要从学生综合能力的训练出发,对于学生达到学科核心素养的培养目标。在刑法教学中,通过辩证式的教学方法应用可以使学生在对某些问题进行讨论与辩论的过程中既获得法律思维的训练,也不断提高个人的法律知识运用能力。本文主要探究了刑法教学中辩论式教学方法的应用,从具体的实践策略出发,以期促进刑法教学方式的不断创新。
关键词:辩论式 刑法 教学
作者简介:余卓,吉利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助教,研究方向:刑法。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法律专业的学生要学习理解基础的法律概念,面对生活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也要通过法律常识开展逻辑推理与分析判断。对于学生开展刑法教学,既要使学生理解刑法基本理论以及研究成果,也要通过课堂实践的方式,在课堂上把握学生的主体地位,通过学生参与学习实践的方式锻炼学生的多种能力。当前刑法可能教学更多的是采用灌输式的教学方式,以有限课堂时间内对于学生进行大量的知识灌输为主要的教学方法,而通过传统的教学形式,虽然
教师可以提高课堂的教学效率,但学生被动接受知识的学习习惯,使其在学习过程中很难开展对于所学知识的系统全面思考。学生只理解基础的概念与知识,并不具备相应的法律思维以及法律实践能力影响了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
[1]。当前刑法教学要主动探究课堂创新教学模式改进的方式方法,辩论式教学强调课堂实践也能发挥学生主体地位,教师既要理解该种教学方式的内涵,也要在课堂上不断的实践,积累经验、开展反思、主动优化,从而保障刑法教学质量。
一、刑法课堂应用辩论式教学的必要性当前高校在讲解刑法知识时,要关注学生对于基础法理概念的理解,也要锻炼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针对传统灌输式知识讲解方式存在的实践性不足的弊端,利用辩论式教学法可以以课堂实践训练的方式为学生创造尽可能多的实践机会。在课堂上应用辩论式的教学方法可以促使学生根据辩题主动的收集、整理、归纳资料,学生在对资料整合问题分析的过程中也能不断的以法律的思维方式开展问题思考。通过学生的自主收集、问题分析、开口表达,使学生深化对于刑法理论知识的理解也培养学生法学实践能力。
其次,在刑法课堂上,教师的教学实践要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并不是独立的关系,二者是相互促进、不断发展的过程。在刑法教学改革环节要有意识地改变传统的教师为主体的课堂组织方式,以教师引导作用的发挥来锻炼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也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通过辩论式教学法的应用,学生可以主动参与教学过程,优化传统的教学对立情况,以教师与学生的有效互动以及课堂轻松愉悦氛围的创建来使学生更好地发挥主观能动性。
最后,在刑法教学中,利用辩论式的教学方法可以促进学生法律思维的不断发展。法学强调思辨能力,学生在法律实践过程中也是对于法律基础知识灵活运用的过程
[2]。因此在辩论式教学的环境下,学生可以对于事物开展分析、思考、比较,在概括总结的基础上以语言进行表达,该种学习方式可以使学生更好的使用相关法律知识,也在不断的训练中提高个人的逻辑思维能力。
二、刑法教学中辩论式教学方法的应用策略当前在刑法教学中,通过辩论式教学方法的应用可以改善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模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通过对于学生知识运用能力的锻炼来促进学生思辨能力的发展。为了充分发挥辩论式教学的组织效果,教师在开展课堂的实践时也要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以及有效的课堂操作保障辩论式活动可以顺利组织,也利用该种活动促进学生法律学科核心素养的持续发展。
(一)分析情况安排活动在刑法教学中,辩论式教学可以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在理论知识讲解结束之后,教师可以组织辩论要求学生对于某一问题开展知识收集与资料分析,并通过相关理论知识的支撑来使其辩论活动更加的专业与有效。在组织刑法教学时,该种辩论式的教学模式并不适用于所有的课程教学,作为教师,首先要根据学时课程大纲、教学内容等确定一学期内辩论活动的组织次数与组织时间。
刑法学习有着大量的可辩论内容,教师可以根据刑法总论与刑法分论进行理论辩论内容的确定
[3]。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在理论知识讲解环节可以分析学生在理论知识理解时存在的重难点内容,挑选学生乐于参与、感兴趣的辩论论题。为了使学生能有效的参与辩论活动,教师可以通过提前发布辩题,要求学生进行分组并开展资料收集与分析的方式,使其在辩论之前完成基本的准备工作。
除了理论辩论之外,教师也要从实际案例出发,通过学生对于案例的分析讨论来锻炼学生的理论知识应用能力。刑法案例有着大量可参考的案件类型,教师既可以运用真实的案卷材料,也可以参考典型的案例。为了确保刑法案例辩论可以有效的开展,教师在选择案例时要具有典型性,既选择存在较大争议的案例,也选择常见的、多发的案例,确保学生可以在对案例进行分析过程中灵活运用到所学的刑法知识,并通过案例的辅助进一步深化学生对于刑法知识的理解。
最后在进行活动安排时,教师也要提供给学生模拟法庭审判的机会,该种形式作为刑法教学实践的最好形式可以使学生在相对较为真实的环境下获得司法锻炼。为了保障良好的辩论效果,教师可以通过分组的方式,在辩论活动组织背景下,以学生分组参与的方式提高学生的参与率,也使学生在辩论过程中保持良好的参与热情。
(二)确定内容保障质量刑法教学环境下,组织辩论活动要把握辩题选择的科学性,确保该种问题可以使学生在辩论活动参与过程中既形成对于理论知识的深化理解也提高参与人员的思辨意识与能力。由于当前高校的刑法教学更多的是从理论教学的角度出发夯实学生的法律基础,因此在确定辩论内容时,教师首先要选择理论性较强的问题,使学生在参与辩论过程中深化理论认知。针对不同的理论教学环节,教师可以选择不同的辩论内容,既可以选择刑法功能、刑法目的等基础问题也可以选择具体的刑法案例,使学生在案例分析中对于理论知识进行灵活运用
[4]。
其次,在确定刑法课堂辩论内容时也要把握学生的主体地位,重视辩题的趣味性与生动性。在刑法课堂组织辩论活动更多的是通过学生对于辩论的实际参与来锻炼学生的法律综合能力,而学生对于辩论的参与受到个人兴趣的影响。因此教师在对辩论内容进行确定时要主动分析学生当前的学习情况,把握学生的兴趣爱好、思维特征,避免由于论题理论性过强而造成的枯燥无趣情况。
学生一般对于社会热点生活案件及处理有着强烈的兴趣,因此教师在选择辩题时可以选择与日常生活社会实践紧密相关的法律问题。如交通肇事、受贿等,在与生活紧密相关的问题辩论过程中,锻炼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也使其在实践中不断认识法律的实践性特征。
最后,刑法教师要从宏观的角度认识法律的重要意义。法律作为维持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在应用实践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也在社会中存在法律知识无法解决社会问题的情况。为了在课堂上对于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律责任感,对于学生法律思维、法律综合素养进行培养,教师在确定辩论内容时也要关注前沿性的话题,时刻关注最新的法律变化,从社会实践角度出发,分析当前法律无法完全解决的社会问题,通过该种具有一定研究讨论价值的辩题设置,激发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也不断训练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
(三)实践辩论有序组织通过上文对于辩论活动的设置可以发现,虽然有着不同的辩论内容选择,但其基本的辩论形式主要有理论辩论、案例讨论、模拟审判三种,而针对不同辩论的特点,教师在组织辩论活动时也要开展精心的设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有效的辩论组织方式,保障辩论活动的开展效果。
由于理论辩论和案例讨论都是在课堂进行的,因此教师可以在课堂范围内组织辩论活动。辩论活动主要强调学生的参与以及展示,教师要把握好个人引导者的身份。在课堂组织辩论过程中,整个的辩论以学生辩论为主,学生辩论的主要通过正反方主题发言的形式,在肯定观点与反对观点的一方进行立场表达的基础上,对于对方的观点合理性与正当性进行评价,也通过不断指出对方的错误,提出新的问题来更加深入的进行所辩论问题的讨论活动。
在学生辩论的过程中,教师作为观察者要对于双方辩论过程中的优势与不足进行归纳。在辩论结束之后,通过教师开展总结点评的方式,对于学生的辩论行为进行客观的评价。教师通过对于学生准备情况、表现情况、反映情况的整体分析。可以从第三方的角度对于学生的优势进行明确也可以指出学生的不足,引导学生进行不断的优化与改进。对于整个的辩论情况,教师可以针对辩论问题本身的基本内容开展总结,对于论题的由来、焦点、观点等进行总结分析,使学生在对辩论过程进行再一步的回顾,并对其中涉及到的关键刑法知识进行更深的理解。
模拟法庭审判活动与课堂辩论不同,其要在模拟法庭进行组织,因此在开展模拟审判活动时,教师要提前明确案件并根据案件事实进行参与诉讼角色的确定。为了尽可能提高学生的参与度,教师要对于班级的学生进行合理的安排,使学生都可以承担各自的角色。模拟法庭审判活动基本按照法院真实的工作情况进行模拟组织,因此教师在活动之前要向学生讲解具体的细则标准与要求,使学生按照恰当的规范的方式开展辩论活动。
三、结语为了提高刑法教学效果刑法,教师要主动对于教学方式方法进行创新与改革,而辩论式教学方法,作为强调学生参与实践的教学手段,在刑法教学中的应用可以从安排活动、确定内容、实践辩论三个角度出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活动安排与布置,也通过有序的活动组织,保障良好的辩论质量,既深化学生对于理论知识的理解,也提高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锻炼学生的法律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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